港府將在年中推出的地區兒童託管服務是好個開始。希望三年只是一個開始﹐三年後變成長期社會服務--不要因為未來政府盈餘減少而取消。另外﹐政府應考慮盡快將服務伸展到所有有需要地區﹔所謂困難家庭的條件不應太苛刻(除了綜緩人士﹐還應該包括中低收入人士)。最後﹐應將年齡上限(暫時是六歲)上升至十六歲(或法例認為兒童能照顧自己的年齡)--為免父母因兒女不合資格參加託兒服務而要被迫留兒女在家﹐繼而因兒女在家受傷而被控虐兒。
Source: Singtao.com
張 建 宗 : 年 中 推 託 管 服 務
(星島日報報道)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表示,《財政預算案》預留四千五百萬元,在未來三年會加強地區兒童託管服務,在今年中將率先推出社區保母計畫,由社福機構招募及訓練婦女做社區保母,讓新市鎮內有意外出工作的婦女,將其初生至六歲子女交社區保母在家中託管,計畫於天水圍、東涌、葵青、深水、北區及屯門六區先行,期望成效可如再培訓局的家務助理一樣。
張建宗昨透露,當局在今年中會開拓全新的社區保母及社福機構彈性託管兒童計畫,率先在天水圍、東涌、葵青、深水、北區及屯門六區,招募培訓婦女當社區保母,在家中提供初生至六歲兒童的託管服務,令低收入地區婦女可安心重投勞動市場。如試行成功將會擴大計畫,期望成效可如再培訓局的家務助理一樣。
社署亦會資助每家社福機構及地區婦女會約五、六萬元,作為種子基金添置家具器材,將中心變身成家庭環境提供兒童託管服務,並向父母收費自負盈虧經營,有困難家庭可獲豁免。他強調,父母將子女託管後可放心出外賺錢,達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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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應做的是提供便宜託兒服務﹐不是利用該資源來拘捕和懲罰貧窮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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