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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008

用機器來維持長/末期病患者究竟是為了誰﹖

在星期二檔案﹐看到一名社工兼義工陳炳麟﹐花了大半生幫助貧苦大眾﹐真是十分感動。但當節目談及到一名自小有腦病的十五歲男童﹐筆者想問他受的苦究竟是為了誰﹖

那男童需要用機器來維持生命﹐不能吃食物﹐只能飲奶。看到那男童那麼可憐﹐看到他媽媽那麼辛苦﹐究竟值得嗎﹖維持男童的生命。究竟是為了誰﹖是為了那患了不治之症的男童自己﹖還是為了他的媽媽﹖是為了令人們覺得一個社會應該有尊重和愛護生命的堅持﹖還是為了討好勢力日長的宗教人士﹖

有沒有問過那些末期病患者想不想活下去﹖要一個醫學上和實際上沒有希望的末期病患者痛苦地活下去有什麼道德可言(除非患者本人也想活下去)﹖一個社會如果為了一些宗教人士的信念而要一個病人慘不忍睹地活下去不是違反了宗教自由嗎﹖

生命故然可貴﹐但一條需要用機器來維持的生命真的還是生命嗎﹖要父母或家庭為了那患者而無了期地犧牲﹐豈不是為了一個抽象的社會觀念而實質地害了當事人自己和他的家人嗎﹖如果患病者和他的親屬都決定放棄﹐外人又憑什麼否決那決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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