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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2008

不公平和不民主的美國總統選舉機制

香港爭取普選﹐當然要支持。但選擇一個外國國家的選舉政策來支持香港普選必定要找一個好例子--要真正明白當地的選舉機制--否則會適得其反。香港人喜歡用美國做民主的好例子﹐但其實美國是個壞的例子。為什麼香港喜歡用美國做例子呢﹖

是電視劇集教壞人﹖(電視劇集的人物喜歡誇讚美國--到美國讀書﹐找美國專家醫絕症--令港人以為美國是在那些方面的好選舉﹔將來﹐筆者希望解開港人對這方面的誤解。) 也許電視劇集也有在民主方面誤導港人﹖

是因為李柱銘議員曾到美國國會代港人爭取﹐使港人因此覺得美國是個民主的地方﹖(筆者認為李議員不是漢奸。只是天真只是傻﹖只是無知﹖也許他不明白美國--或是他知道的不是真正的美國﹖他的出發點正確﹐但去錯了地方--西歐國家或者是更能象徵人權民主的地方。)

是美國常常派人到世界各地監察選舉情況﹐令別人覺得美國本身一定很民主﹖

現不提人權﹐只提選舉。美國國會選舉和大多數州政府市政府選舉都說得上是民主的﹐但最重要是選舉--總統大選--竟是極度的不民主。相信很多港人不知道﹕美國總統不是由普選產生--美國總統是由538個選舉代表選出﹐比選香港特首的800人還要少。所以喜歡用美國總統大選當作民主選舉的例子真是可笑。以下是美國總統大選的細節﹕

1. 美國是分成50 州和首都Washington DC--即是51州(為方便﹐現稱首都為州)
2. 每個地方自動有最少二個選舉代表﹐再根據人口比例加多最少一個選舉代表。即是每個州有最少三個選舉代表。以加州(California)為例﹐2000年有54個選舉代表。51州總數有538個選舉代表。
3. 每個州舉行自己的全州民選舉。在一個州得到最多票數的候選人就得到該州所有選舉代表的票--在全州民選舉即使只贏一票也會得到該州所有選舉代表票﹐在全州民選舉即使只輸一票便一張該州的選舉代表票也得不到。

例子﹕假設只有兩個總統候選人。假設加州有一千萬選民--假如結果是A君得到5,000,0001"州民票" 而B君得到4,999,999"州民票"﹐54張加州選舉代表票全歸A君﹐B君得到的加州選舉代表票是零。

4. 當51個州的全州民選舉都完結後﹐538個選舉代表才正式投票選總統。得到最多選舉代表票的候選人便成為總統。

假設有A君和B君兩個總統候選人。依現在的總統選舉機制﹐理論上﹐A君只需要在人口最多的11個州勉強比B君多贏"州民票"便能成為總統--
即使A君在其他的39個州和首都連一張"州民票"都得不到也可以。這機制簡直就是不民主的表表者。

以2000年總統大選選民數字為例﹐理論上﹐A君只需要大約27%美國人民的票便可以成為總統﹐B君雖然得到大約73%美國人民的票也要落選。實際上﹐這27/73噩夢發生的機會不大﹐但一個45/55噩夢(即是得到45%美國人民票的候選人贏了﹐但得到55%美國人民票的候選人輸了)發生的機會並不是太難想象。

http://www.squarefree.com/2004/11/01/winning-an-election-with-22-of-the-popular-vote/

在2000年﹐投
票給布殊(Bush)的人民比投票給戈爾(Gore)的人民了54萬。但因為這不民主的選舉機制﹐布殊當時只需要勝出重要的某些州便贏了總統大選。即使有較多人民支持戈爾戈爾還是要落敗。

美國總統選舉機制是不公平﹐不民主的。未來香港繼續爭取普選時﹐切記不要用美國做例子﹗﹗


有關美國總選舉機制﹕
http://www.votesmart.org/election_president_what_is_electoral_colleg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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